近期台北市長蔣萬安提出「無菸城市」口號,欲效法日本設立戶外負壓吸煙室引發討論。對此,立委陳菁徽質詢時指出,戶外吸煙室究竟受哪條法規規範?似乎還處於模糊地帶,地方恐窒礙難行。衛福部長石崇良則表示,地方可先比照《菸害防制法》第18條設置,國健署將開會研議具體做法。
對於戶外吸煙室的法規,衛福部長石崇良回應,目前《菸害防制法》第19條,針對戶外公共場所立法,因此規範方向朝較原則性的「吸煙區」辦理,但仍需遵守《菸害防制法》第22、23條來做規劃。地方可先遵照《菸害防制法》第18條的標準來設立戶外吸煙室,至於是否訂定全國統一標準,將先觀察各縣市情形,國健署也會邀集專家討論,預計本月底前召開會議研議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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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陳菁徽表示,主要規範室內吸煙區的《菸害防制法》第18條很清晰,對「室內吸菸室」有明確標準,包括負壓、換氣與排煙距離等皆有規範規劃,但給戶外吸菸區的第19條卻很模糊,中央應快點給出明確法規及統一規範標準,避免讓地方無所適從。
陳菁徽進一步指出,台灣在修法以及調整菸捐後吸菸率雖下降,但電子菸在校園及網路間流通氾濫。國健署署長沈靜芬表示,根據監測與抽樣調查,國高中學生的電子菸、加熱菸與紙菸使用率整體呈下降趨勢,「約從3.7%降到3.5%」並表示會將師長觀察也列入統計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