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曆年節前後,民眾習慣透過拍賣平台置辦年貨、轉賣舊物或添購新品,詐騙集團利用拍賣平台及社群媒體交易情境,假冒買家接觸個人賣家,誘導進行金流操作與身分驗證,其中超商寄貨更成詐騙溫床,刑事警察局統計,115年1至2月間「網路購物詐騙」報案件數高達6735件,其中冒用7-11賣貨便等平台假連結達3577件。
刑事局指出,網路購物詐騙案件中,除了「假賣家」之外,也開始盛行「假買家誘騙賣家」,透過社群平台看到個人賣家刊登商品,私訊聯繫表達購買意願,假買家以「交易保障」為由,要求賣家在7-11賣貨便、全家好賣 或其他貨運平台開立商品買賣連結,製造看似透過正規交易的假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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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後假買家謊稱「訂單遭凍結」或「系統無法下單」,隨即傳送1個假客服連結,以高度仿真的假網頁誘騙賣家,假客服謊稱賣家「尚未完成身份驗證」或「未簽署金流協議」。再進一步誘騙賣家進行「實名驗證」,要求賣家提供網路銀行網路轉帳QR code,或提供信用卡OTP驗證碼,最終盜刷或提領帳戶款項。
刑事警察局統計6735件報案,民眾有提供遭冒用平臺共3577件中,其中冒用7-11賣貨便2656件、全家好賣 379件、嘉里大榮貨運51件、順風速運47件、Threads客服43件、FB客服39件、其他362件。
刑事警察局呼籲上揭遭冒用平臺,應本於企業責任,利用各宣導通路及實體店面的寄貨服務區或收銀臺,張貼真實詐騙案例,加強宣導網路購物常用者此類詐騙手法。同時呼籲民眾,買家以需實名認證或金流簽署等名義,傳送任何包括「客服人員」、「賣貨便連結」、「QR Code」等,均不得點選。
農曆過年前後網購詐騙件數達6735件,其中冒用7-11賣貨便成重災區。 圖:刑事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