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十四屆人大四次會議今(12)日下午閉幕,表決通過《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 大陸委員會副主委暨發言人梁文傑下午在例行記者會回應,對於該部法律相當警覺,因為其中用詞非常模糊,涵括的範圍也非常廣泛,連中國境外的個人與組織都包含在內,「換言之,可以制裁美國、日本,或者是台灣的歷史學界、宗教界、文化界。」他並以「富察(本名:李延賀)案」為例指出,「富察到底犯了什麼罪?他犯的罪就是作為出版社的編輯,出版的一些書不符合所謂『正確』的國家觀、歷史觀、民族觀、文化觀與宗教觀」。
梁文傑說,《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是對習近平思想中民族工作的法律化表述,規範整個中國對各民族的工作,鑄牢中華民族意識的基本法律。中共多年來的民族工作就是往這個方向走,最重要的就是要樹立正確的國家觀、歷史觀、民族觀、文化觀跟宗教觀,也就是各民族都要對歷史有同樣的看法,對國家的觀念要有正確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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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文傑指出,在這部法律下,歷史只能有一種解釋,文化也只能有一種解釋,不同的歷史詮釋,或是沒有黨認可的歷史觀,就會被法律制裁,認為是違背了國家統一,或故意煽動國家分裂等。最近大家也看到全國人大所謂的「兩高」提到富察的案子,當作處理煽動國家分裂的代表案例,但「富察到底犯了什麼罪?他犯的罪就是作為出版社的編輯,出版的一些書不符合所謂『正確』的國家觀、歷史觀、民族觀、文化觀與宗教觀」。
梁文傑還拿出一本名為《沒有墓碑的草原》的書,他解釋,這本書談的是一段歷史,蒙古人在文革期間遭遇的屠殺,這本書是對於這段歷史的考證與反思,「但是,這對中國共產黨來講,是不能容忍的,這段歷史不應該存在,所以出版社也不應該出版這樣的書,其他還有好幾本,有些是講滿洲國的歷史、有些是講北方游牧民族如何影響中國歷史,但這些都會被中共視為危險」。
梁文傑進一步說明,即使這些書並不是富察所寫的,但只要出版就會被安上罪名,「所以我們對於這一部法律比較警覺,因為它的用詞非常模糊,含涉範圍可能非常廣泛,愛怎麼詮釋、怎麼扣罪名都可以,且不只是在中國境內有效,實際上,還有一個條文是在中國境外的個人與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