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道路交通違規引起的事故一年逾2千起,因此交通部今(5)日預告修法,將針對闖紅燈、無號誌路口未依規路權行駛、未依規定減速等3大樣態加重處罰,違規需實施3小時矯正防制班講習,並於3月31日起實施。

交通部今預告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辦法》、《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等草案,新增重大違規累犯者,將強制上「累犯矯正防制班」等道安講習課程,將就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特定違規累犯,包括闖紅燈、無號誌路口未依路權行駛及行近未設行車管制號誌的行人穿越道、醫院及學校等處所未依規定減速等3大態樣加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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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草案修正內容,明定3大態樣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條款,只要1年內一般駕駛人違規達3次、駕駛營業大型車者一年違規達2次者,應接受3小時矯正防制班道安講習。而交通部也列出共11種可能被納入講習的違規情況,包括行近鐵路平交道,不將時速減至15公里以下;行近未設行車管制號誌之行人穿越道,不減速慢行;行經設有彎道、坡路、狹路、狹橋或隧道標誌之路段或道路施工路段,不減速慢行。

行經設有學校、醫院標誌之路段,不減速慢行;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減速慢行;行經泥濘或積水道路,不減速慢行,致污濕他人身體、衣物;因雨、霧視線不清或道路上臨時發生障礙,不減速慢行。以及支線道車不讓幹線道車先行;少線道車不讓多線道車先行;車道數相同時,左方車不讓右方車先行;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闖紅燈等違規。交通部表示,該草案預告期為7日,後續將依法制作業程序於3月底前完成修正發布事宜,預計3月31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