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土城警分局清水派出所前所長劉宗鑫,前年9月30日深夜攔查女毒犯陳嘉瑩,遭陳女駕車拖行撞擊路邊護欄,最終傷重殉職。新北地院國民法庭連續開庭3日,劉宗鑫父母帶孫女悲痛出庭,今日上午全家下跪求判陳女死刑,合議庭預計下午評議後宣判。
陳姓女毒犯前年9月30日晚間,駕駛註銷車牌車輛停於新北地檢署旁,因持有安非他命、K他命及依托咪酯電子菸遭劉姓所長與楊姓警員盤查,劉宗鑫要求下車受檢,不料陳女猛踩油門逃逸,導致劉宗鑫遭拖行200多公尺,最終撞擊護欄殉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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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案自本月6日首度開庭,檢方主張陳嘉瑩涉犯殺人、妨害公務、妨害公眾往來、毒駕等罪,合議庭則認為,陳女還另涉犯妨害公務致死、妨害公眾往來致死、毒駕致死、肇事致死逃逸等罪。不過,陳女只承認傷害致死、毒駕、肇逃罪,不認殺人和妨害公務等罪,強調劉宗鑫是違法執行任務。
劉宗鑫殉職後留下妻子與1歲及4歲2幼女,新北地院國民法庭連續開庭3天,劉父在陳述意見時情緒激動,與劉母、劉妻當庭下跪,全家泣訴要求法官判處陳嘉瑩死刑。面對陳女的當庭道歉予以拒絕,全案在量刑陳述及辯論後,將進入不公開的評議階段,預計於今日傍晚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