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配李貞秀即將就任民眾黨籍不分區立委,並於2月3日宣誓就職,但大陸委員會副主委暨發言人梁文傑今(29)天下午在例行記者會重申,至今未看到李貞秀提出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申請文件,所以「也不知道就職到底要怎麼處理」。

梁文傑說,《國籍法》20條的規定很明確,公職人員就職前要提出撤銷外國國籍的申請,然後就職一年內要處理完畢,至於怎麼提出申請,每個國家的規定不一樣,對岸有關「中國國籍法」的規定是,放棄國籍要在中國國內向戶籍所在地公安局的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如果人在國外,就向中國駐外使領館申請,「這個申請不是用嘴巴說」,因為公務機關要看所提出的申請文件,其實內政部在2009年馬政府時代就有解釋過相關事情,在就職前就要提申請證明文件,表示開始進行放棄他國國籍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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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文傑強調,至於能不能夠申請得到或是申請需要多久時間,那就是另外一個問題,不過,目前政府相關單位並沒有收到李貞秀的申請文件,也就是她要申請撤銷「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文件,接下來會怎麼發展,「我也不知道就職到底要怎麼處理?」法規要求就職前就要提申請文件,「但到目前為止,都沒有」。不過,由於《國籍法》的主管機關是內政部,李貞秀能否就職也不是陸委會的權責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