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勒殺台南市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生的凶嫌梁育誌三度判死,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今(29)天更二審宣判,針對強制性交而故意殺害鍾姓女大生,改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又涉犯強盜罪,處有期徒刑8年。理由是「可教化」,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指稱,只要施以長期監禁,並同步進行心理治療與監所內的輔導教化,梁育誌仍有機會在失控的人生中停下來,真正反省,修正偏差行為。視訊畫面中的梁育誌聽聞判決,說了「謝謝」。

鍾姓女大學生2020年10月28日晚間返回住處途中,遭高雄市阿蓮區男子梁育誌以麻繩勒住脖子,強拖至路旁性侵後,勒死棄屍阿蓮山區。法院一審、二審均判梁育誌死刑,最高法院撤銷發回,高分院更一審仍判處死刑,為限縮判處死刑判決條件以來,更審後仍判處死刑首例。但最高法院認為應依數罪分論、併罰,且梁育誌可能是計劃性侵、再提升為殺人犯意,未必自始就是計畫性侵殺人,犯意有待釐清,撤銷發回高分院,進入更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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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分院今天更二審宣判表示,被告並非事前預謀有計畫殺人,但是有間接故意殺人,法院在審酌被告犯案的過程、手段與行為細節後,也進一步檢視其成長背景與個人狀況,並綜合凱旋醫院、嘉南療養院對其矯治與教化可能性的專業評估,以及多位醫師、心理師、教誨師的鑑定與意見。只要施以長期監禁,並同步進行心理治療與監所內的輔導教化,被告仍有機會在失控的人生中停下來,真正反省,修正偏差行為。

高分院宣稱,無期徒刑並非「關了就算了」,依法至少必須服刑25年以上,且須提出具體悔改的事實才可能獲准假釋,否則將長年與社會隔離。因此,雖然罪行重大,但尚未到必須剝奪生命、將被告永久排除於社會之外的程度。經綜合判斷上述情狀,斟酌再三後就被告所犯強制性交殺害被害人罪及強盜罪分別量處無期徒刑、有期徒刑8年,並就無期徒刑部分宣告褫奪公權終身。視訊畫面中的梁育誌聽聞法官改判無期徒刑後說了「謝謝」,死者母親回應:「不能接受這樣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