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立委陳玉珍上月提出助理費除罪化修法,引發爭議。隨後同黨立委牛煦庭再提版本,將公費助理工資納入立委補助費用,且該案已逕付二讀,而牛版最快下週可闖關三讀。對此,經濟民主連合智庫召集人賴中強今(22)日就示警,牛煦庭版本反覆強調立委助力是與立委本人成立僱傭關係,這恐造成立委助力對立法院、對國家不負忠誠義務。

陳玉珍上月提出《立法院組織法》修法,將助理費改為補助費,由立委統籌運用、且免檢據核銷,並不受貪污罪或刑法規範,該草案一出立刻引發爭議。另一方面,牛煦庭版本則於前天在立法院院會中提案逕付二讀,主張立法院應每年以公務預算編列立委補助費用,內容包括按每名立委歲費五倍計算的公費助理薪資、依勞動法令由雇主負擔的相關費用,以及專業加給、資深加給等。該案最快可於下週三讀過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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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台灣經濟民主連合今日舉行「關乎廉潔與國家忠誠的立委助理費除罪化」公聽會。賴中強表示,牛煦庭版本明定,「公費助理係受僱於所屬立法委員而非立法院」,使現行立法院立於雇主地位,為公費助理投保勞保、健保、提撥勞工退休金,必須改以立法委員辦公室設立投保單位,而將國庫發給立委助理薪資與補助,則被定位為「立法院對立法委員個人之補助」,顯然是在幫立委助理費貪污案除罪化。

賴中強示警,牛煦庭版本反覆強調立委助理是與立委本人成立僱傭關係,與立法院間並無法律關係,而這恐將造成立委助理對立院、國家不負忠誠義務,且無法被視為《刑法》第10條的廣義公務員。在這情況下,立委助理被定位成立委本人私人雇用關係,若立委本人指示立委助理將機密交付予他人,因其保密義務係附隨於僱傭契約,故其遵照雇主指示行為,似未違背對雇主之保密義務,恐不構成犯罪。

公督盟執行長張宏林直批,國民黨所提出所提出的版本根本就是自肥法案,而根據公督盟統計,民進黨多數委員皆有繳交助理聘用資訊,反觀國民黨與民眾黨在第11屆全數歸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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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宏林指出,國民黨立委謝龍介、林沛祥、黃仁、陳永康等人在第三會期完全沒有提出任何法案,還有很多連署提案的藍委質詢率低,這讓他批評,「你不提案又不質詢,你到底要助理幹嘛?」而讓助理聘用費變成他實質的補貼,這就是國民黨的目的。

海洋大學法政學系助理教授張雁翔表示,美國國會規定,補助費必須限於公務、符合眾議員植物目的使用,且不得用於支付社交、個人私領域、競選開支或非官方活動。他認為,未來應該思考制定規範助理行為的法律,把監督機制建立起來。

曾經擔任立委助理的律師黃任顯指出,美國、日本、德國對於國會助理定位雖有不同,但在監督、防弊上都有綿密的法律規範。他指出,牛煦庭的版本修法概念接近德國國會制度,但缺乏相關配套,如美國與德國明確規範立委不能聘請親屬、配偶當助理,美國也明確規範助理揭露機制,而此次國民黨的修正草案皆無配套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