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李卉婷屏東縣20日電)百威食品公司楊姓負責人為提高豬大腸賣相增加銷售,指示員工以工業用雙氧水漂白豬大腸,共2355公斤流入市面;屏檢偵結,依違反食安法起訴公司、楊姓負責人及2員工。

屏東地檢署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百威食品公司位於台北市大同區,主要經營畜產品批發、畜產品零售等,並在屏東縣長治鄉設有廠房,執行處理豬隻內臟及銷售等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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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檢調查,百威食品公司楊姓負責人因客戶屢反映所銷售豬隻大腸成色、品項不佳,為避免遭客戶退貨而損失,並為提高豬大腸賣相以增加銷售,指示張姓會計以每桶新台幣900元價格購買工業用雙氧水,去年2月及8月共買9桶。

自去年6月起,楊姓負責人指示蘇姓及陳姓員工,於每週一、三、五,在屏東廠房煮豬大腸後,揀選出成色、品項不佳者,再將清水混入200毫升工業用雙氧水,將豬大腸浸泡、攪拌等方式進行漂白,待異味去除完畢後,進行包裝作業,去年6至9月間,以每公斤140至150元販售給客戶,共達2355公斤。

屏檢認為,楊姓負責人、蘇姓及陳姓員工為食品加工從業人員,竟為提高豬大腸賣相,頻繁使用工業用雙氧水加工、漂白,再出售給客戶,難輕忽所造成潛在傷害人體健康情形,依涉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起訴,建請法院就楊姓負責人處有期徒刑2年以上,併科罰金100萬元;蘇姓及陳姓員工建請均量處有期徒刑1年以上,併科罰金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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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百威食品公司應科以罰金刑;張姓會計為幫助犯,偵查中坦承犯行,諭知緩起訴處分,緩起訴期間為1年,並向公庫支付5萬元及參加法治教育。(編輯:陳仁華)115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