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團日前所提《不在籍投票法》草案已逕付二讀,並於15日進行朝野協商,最快將於1月23日闖關表決。經民連台灣前進陣線今(20)日召開記者會呼籲,立法院應緩議該草案,先行審查中央選舉委員會人事同意權案,待新一屆中選會成立並提出完整可行性評估後,再行討論不在籍投票制度。

經民連智庫召集人賴中強指出,立法院去年底通過的原住民族不在籍投票,僅適用於山地原住民與平地原住民立委選舉,總選舉人數約43萬人,屬於高度限縮、低風險的制度設計;相較之下,民眾黨版本卻試圖一次推動涵蓋所有選舉與公投的全面不在籍投票,規模與複雜度完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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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中強以2026年底九合一地方選舉為例指出,全面不在籍投票意味全國約1,954萬名選民,得申請自1萬7千多個投票所移轉至其他投票所投票,涉及多達8,896種選票的申請、名冊編造、移交、領票、開票與計票程序,其行政負擔與防弊風險,遠超過現行原住民立委不在籍投票制度。

針對草案設計漏洞,他進一步指出,依民眾黨版本,選民僅需於投票60日前提出書面申請並送達戶籍地選委會,即可完成不在籍投票申請,卻未要求本人親至戶政機關核對身分,極可能導致「冒名移轉」風險。他警告,若有心人士冒名申請,選民甚至可能直到投票當天才發現投票權已遭移轉,勢必引發大量爭議與訴訟。

賴中強也指出,過去台灣曾出現以扣留身分證方式進行賄選的案例,若在此制度下,賄選集團甚至無須扣留證件,只要針對特定選區大量提出冒名移轉申請,即可實質剝奪選民投票權,且不涉及金流,更難以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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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民眾黨強調其版本非郵寄、非電子投票,而是「實體選票移轉」的不在籍投票,賴中強認為,實體選票移轉反而帶來更高的行政與防弊難度。他指出,九合一選舉涉及近9千種選票,光是選票運送與點交就存在極高風險,而現行選務「帳要平、零瑕疵」的計票原則,在此制度下恐難以落實,勢必衝擊社會對選舉結果的信任。

台灣基進台北黨部主委、台北市內湖南港市議員參選人吳欣岱表示,深化民主不在於讓投票「更方便」,而在於公民親自走進投票所、親手投入選票,共同承擔民主共同體的未來。她指出,在中國高度介選風險下,引入高爭議、高複雜度的不在籍投票制度,等同替民主制度打開破口,完全沒有必要。

台灣綠黨共同召集人、新北新莊市議員參選人甘崇緯指出,移轉投票制度涉及大量細節與配套,必須經過公聽會與內政委員會充分討論,並在不違反秘密投票原則下審慎推動。他舉例指出,若偏鄉選票在都市投開票所僅有單張,恐導致選民投票意向被反推,違反憲法保障的秘密投票原則。

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媒體公關部主任徐鶯慈直言,小歐盟並非反對降低投票門檻,而是反對在準備不足的情況下,將高風險制度一次推上路。她強調,選舉制度的關鍵在於人民是否理解、是否信任,以及一旦出問題,是否由最弱勢者承擔後果。

時代力量發言人鄭宇焱強調,移轉投票並非不可行,但前提是投、開票過程必須萬無一失。他呼籲立法院,應先完成中選會主委、副主委及委員的人事審查,讓專責機關提出完整評估後,再進行實質修法討論。

多個團體最後共同呼籲,立法院應秉持審慎立法原則,先審中選會人事案,暫緩審議民眾黨版《不在籍投票法》草案,避免倉促立法傷害台灣選舉制度的公信力與民主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