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6日電)台北市蘇姓酒吧經營者去年透過通訊軟體LINE群組傳訊息給員工,只要7月26日投票「反罷免」可1天公假或有新台幣1000元獎金;台北地檢署今天依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起訴。
根據起訴書,蘇姓女子為使罷免案不通過,使用LINE帳號在群組內標記群組成員,傳送「7/26有資格的,去投票反罷免可以跟姐領一天的公假或1000元獎金喔(記得要偷拍給我看喔)」等文字,發給群組內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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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接獲檢舉後,將案件移送台灣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檢察官認為蘇姓女子對群組內特定且具投票權多數員工行求賄賂,約定就投票權為一定行使,依法起訴。
選罷法規定,對有投票權之人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而約其不行使投票權或為一定行使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罰金。(編輯:李明宗)115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