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3日電)吳姓中校營長因沉迷酒店而欠債,無心執行教召任務,竟偽造父親訃聞請假。一審判刑1年10月,二審今天開庭,吳男稱意志不堅而迷戀酒店女子,已離婚並深刻反省,請求緩刑。

吳姓男子在庭上表示,民國112年1月1日升任中校後,與朋友前往酒店,因迷戀酒店女子,才會以偽造訃聞方式請假多天;事情曝光後,他已退伍、離婚並深刻反省,請求宣告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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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訴檢察官表示,40歲能當上中校不容易,吳男身為中階幹部卻未以身作則,不但無心執行教育召集任務,還以偽造訃聞方式請假,又逾期未返營,明顯漠視軍紀,檢方及軍方怎可能同意緩刑,也擔心有仿效可能。

吳男辯護人說,吳男其實有請假,職務也有其他人代理,未造成實質影響。吳男後來因病退伍,現在成為刑案被告,只能從事一般工作,仍須負擔給前妻費用,處境淒慘,其他官兵看到吳男狀況,應該不會仿效。

法官庭末諭知,將向國防部調閱吳男歷年考績以及敘獎紀錄,本件準備程序終結,2月4日再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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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一審士林地院判決書,吳男112年1月1日至同年8月20日,為北部地區後備指揮部新北市後備旅步兵第一營(駐地位於新北市淡水區)中校營長,負責動員教育召集。期間偽製父親過世的電子訃聞請喪假,事後又未依規定返營,最終遭軍方通報並尋獲。

一審法院審酌吳男坦承犯行等,依意圖免除職役詐偽罪及意圖長期脫免職役而不就職役罪,判決2罪合併執行有期徒刑1年10月。全案經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編輯:蕭博文)115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