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謝君臨台北12日電)民進黨台北市議員陳怡君涉詐領助理費、收賄,士林地方法院今天依貪污等罪,判處陳怡君應執行7年10月徒刑,褫奪公權5年。辦公室主任張惠霖應執行5年10月徒刑,褫奪公權4年。可上訴。
根據士林地檢署起訴書,陳怡君與公費助理即辦公室主任張惠霖,涉嫌自民國107年底起,利用3名親友名義詐領公費助理補助款共計新台幣384萬餘元;陳怡君另被控收受建商賄賂70萬多元。(編輯:蕭博文)115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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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議員陳怡君涉貪 一審判刑7年10月
發布 2026.01.12 16:25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陳怡君(中)涉詐領助理費、收賄,士林地方法院12日依貪污等罪,判處陳怡君應執行7年10月徒刑,褫奪公權5年。圖為陳怡君去年2月被移送士檢複訊。(中央社檔案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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