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謝君臨台北12日電)台北律師公會今天表示,中國大陸國台辦稱將嚴懲、終身追責台灣特定檢察官,此舉不具任何法律正當性,對台灣司法實務運作也不生任何效力,籲各界齊心捍衛司法的獨立與尊嚴。
北律今天發布聲明表示,檢察官代表國家行使犯罪偵查、訴追與執行,職務的行使依法享有憲法保障的外部獨立性,並屬廣義司法權的一環。此一憲政定位,經司法院釋字第325號、第392號及第729號解釋明確闡釋,為中華民國憲政秩序的明確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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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律表示,台灣社會歷經長期自由化與民主轉型,透過民眾個案評鑑制度、檢察官輪調制度、主任檢察官票選制度,及檢察長評鑑等多項制度性改革,已根本性地改變威權時期檢察體系的結構因素,確保檢察官得以依法獨立行使職權,不受任何政治或其他外力的不當干預。
北律說,台灣刑事司法制度以檢察官的檢察權、律師的辯護權及法院的審判權,各自獨立行使並相互制衡為核心架構,共同構成正當法律程序的實質內涵。此一制度設計,不僅是人權保障的基石,更是維繫司法公正與法治國原則的核心機制,也是台灣人民於民主憲政秩序下所共同珍視的基本價值。
北律表示,國台辦本就無權干預台灣司法主權與運作,公開點名並恫嚇依法執行職務的檢察官,意圖以域外政治宣示對台灣司法從業人員施加寒蟬效應,其心可議。台灣司法主權與司法獨立原則本不容質疑,中國國台辦此舉不具任何法律正當性,對台灣司法實務的運作也不生任何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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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律呼籲社會各界,應正視司法獨立與法治原則作為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的核心價值,共同抵制任何侵害司法主權的言行,並齊心捍衛司法的獨立與尊嚴,支持所有依法執行職務的司法從業人員,免於任何形式的外來政治壓力。(編輯:蕭博文)115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