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前鎮漁港一名高姓女盤商,將越南牡蠣假冒產地為嘉義東石,高雄某家網紅高檔海鮮食材行去年以每包60、70元價格向高女買入1034包,遭食藥署發現是假貨,法院判決高姓女盤商有期徒刑4月,並沒收不法獲利。

高姓女牡蠣盤商因購買越南進口牡蠣,卻對外宣稱是嘉義東石出產,於每包60至70元售出給高檔海鮮食材行,後者上架販售,被衛福部食藥署於前年10月稽查時,採樣發現標示為嘉義東石產的牡蠣實為越南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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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材行喊冤進貨時有要求是台產牡蠣,與越南牡蠣兩者無法從外觀分辨產地。檢方隨後傳喚供貨的高姓女盤商到案,坦承該批牡蠣是越南進口,並非嘉義東石出產,上游黃姓進口商也指出,台灣每年9月至12月市面上的牡蠣,大多為越南產。

法院判決,高女不法獲利6萬7940元被沒收,不過高女犯後態度良好,與網紅食材行達成調解且已給付完畢,法官認為被告所為觸犯詐欺取財罪、販賣假冒食品的情節輕微,經承審法官量處有期徒刑4月,可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