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賓賓哥(本名江建樺)因一起傷害案件遭雲林地檢署提起公訴,檢方指出,江建樺涉嫌於民國114年3月25日,因金錢糾紛與他人發生肢體衝突,過程中徒手毆打對方,導致對方受有下巴挫傷及左前臂擦挫傷等傷勢,涉犯刑法傷害罪。

去年賓賓哥前往雲林元長鄉為一名蘇姓個案捐錢救助,與個案前房東李男發生金錢糾紛,雙方3月25日到指定地點協商,賓賓哥在商談時開直播,過程中起口角,賓賓哥徒手毆打李男,導致李男下巴挫傷、左前臂擦挫傷,李男怒向當地派出所報案並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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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起訴書內容,李男證稱賓賓哥因為金錢問題談不攏,用拳頭攻擊自己左臉頰靠近下巴,左前臂也被打,經醫院診斷為下巴挫傷、左前臂擦挫傷等,更出具診斷證明書、傷勢照片。李男並拿出賓賓哥直播影像為證據,可看到李男說「踢到鐵板」後,賓賓哥要求攝影者將鏡頭轉向等證據。

檢方認定,江男於爭執過程中以徒手方式攻擊告訴人,造成其受傷,相關傷勢經醫院診斷證明,並有傷勢照片、影像資料及多名證人證述佐證,檢方綜合全案事證後,認定犯罪嫌疑明確,依法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