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府去年9月13日拆除公館圓環,引發地方居民不滿,到場聚集抗議。其中發起抗議活動的負責人台大城鄉所學生彭軍皓,舉起市長蔣萬安「黑白照」,並高呼「請瞻仰蔣公遺容」等標語,被台北市警察局中正二分局,依恐嚇罪嫌送辦。北檢今日指出,彭男等人並無具體惡意,蔣萬安本人也未提告,犯罪構成要件不足,因此處分不起訴。
北市府去年拍板拆除公館圓環,並於9月13日凌晨開始動工。台大城鄉所學生、同時也是行動發起人的彭軍皓,主張反對拆除公館圓環、反對填平公車地下道,於施工前一天9月12日發起「守護公館圓環」活動,並與李姓女子手舉台北市長蔣萬安黑白照片,高呼「請瞻仰蔣公遺容」、「民意也跟著蔣萬安還有公館圓環一起死了」等標語,被中正二分局依恐嚇罪嫌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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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後北檢依彭、李二人供述內容,與員警現場蒐證錄影畫面及直播譯文綜合判斷不起訴。檢方指出,雙方衝突起因於對圓環拆除過程持有不同意見,被告以行動表達自身具體想法,並未對蔣萬安作出涉及生命、身體、自由、名譽或財產之具體惡害通知,主觀上亦不具恐嚇犯意,加上蔣萬安本人迄今並未報案或提告遭受恐嚇,更顯示本案欠缺恐嚇之客觀事實,因此認定罪嫌不足,處分全案不起訴。
此外,另一蘇姓女碩士不滿市府拆除公館圓環政策,於去年8月28日、29日,刻意將汽車及機車停放於公車專用地下道前方堵路,並在車輛上張貼「反拆公館圓環」、「盼能傾聽民意」、「反對填平地下專用道」等標語,導致行經該處的公車被迫繞道、交通壅塞,涉嫌公共危險罪。檢方考量她已坦承犯行、無前科,5日予以緩起訴1年,並命其向公庫支付3萬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