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罷免失敗告終,如今,國民黨立委翁曉玲等人今(30)日提出修憲案,主張增訂由一定比例選民連署即可提出總統罷免案,引發外界質疑是否意在「鬥爭總統」。對此,翁曉玲回應指出,相關修憲並非針對個人或政黨,而是基於憲政原則,讓人民能完整行使直接民權。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日就就「無差別攻擊犯罪事件之防治與量刑檢討」進行專題報告並排審「政務人員法草案」,國民黨召委翁曉玲於會前接受媒體聯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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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曉玲表示,過去民進黨政府在推動「大罷免」時,從未質疑此舉是否構成政治鬥爭,反而認為是民主制度的一環。她指出,目前憲法雖賦予人民直接選舉總統的權利,但在罷免機制上,卻必須經由立法院提出後,才能交付人民投票,導致人民在行使罷免權上受到限制。
翁曉玲說,現行制度下,立法委員、地方首長等公職人員皆可透過一定比例的提案與連署發動罷免,唯獨總統無法直接由人民提出,這在制度設計上並不完整。她認為,修憲的目的在於補足制度缺口,讓人民能夠真正擁有對總統的直接罷免權,這是民主制度應有的權利,而非政治鬥爭。
對於外界質疑修憲門檻過低,恐造成政局動盪,翁曉玲則回應,若認為由人民連署提出罷免是違憲,那麼過去民進黨推動的大規模罷免行動,同樣也應被視為違憲。她強調,既然當年民進黨認為罷免是民主正當的手段,如今就不該否定人民行使相同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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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翁曉玲也提到,立法院有權邀請總統到國會進行國情報告,尤其在國防預算、重大政策等議題上,更有必要讓總統親自向國會與社會說明。她指出,面對國防預算編列、行政院未依立法院決議編列預算等爭議,總統有責任清楚交代政策方向,讓立法委員得以進行實質監督。
翁曉玲強調,修憲並非對任何人發動政治攻擊,而是希望透過制度完善,讓人民真正成為國家主人,確保憲政體制的完整與民主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