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3日電)台灣台北地方法院今天繼續審理京華城案及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政治獻金案言詞辯論程序,柯文哲律師庭訊時具狀,以柯文哲希望回新竹探視母親等理由,聲請解除限制住居,北院裁准。

台灣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京華城案、柯文哲政治獻金案,去年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圖利、公益侵占與背信等罪嫌起訴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中國國民黨籍台北市議員應曉薇等11人,具體求處柯文哲總計28年6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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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在偵審期間遭羈押禁見,北院今年9月裁定柯文哲以新台幣70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限制出境與出海8個月。合議庭另要求柯文哲接受配戴電子腳鐶、攜帶個案手機等科技監控設備。

言詞辯論程序,下午由柯文哲及辯護人答辯,柯文哲律師團具狀聲請柯文哲解除限制住居。

柯文哲表示,母親住新竹,年歲已大,他在限制住居情況下,探視母親須當日往返新竹、台北,無法留宿陪伴。另外,辯論終結到宣判前,適逢過年過節及春季各式慶典,有應邀前往參加活動需求,無法每天即時回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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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已受科技設備監控,這3個月按時出庭,沒任何逾矩,亦無逃亡可能,加以有重保且限制出境、出海,也有包括電子腳鐶、個案手機等科技監控,足以確保無逃亡之虞。此外,各媒體高度關心他的活動,行程近乎全部公開,以他的知名度,已無逃亡可能。

合議庭審酌柯文哲聲請意旨及審理進度,限制居所防逃功能應已足以用科技監控、個案手機拍照、限制出境、出海取代,並有相當具保金,考量比例原則後,應有不續行限制住居所必要,裁准聲請。(編輯:李明宗)114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