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停職的新竹市長高虹安於任職立委期間涉詐領助理費案,去年7月26日一審遭重判7年4月徒刑,高院今(16日)改判高貪污案為無罪,僅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處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高虹安回應,尊重並感謝合議庭就事實做出判斷,她將依法儘速完成復職,回到市長崗位。
針對今天高院判決結果,高虹安表示,高等法院合議庭已明確認定,她在相關案件中並無貪污不法,對此她尊重並感謝合議庭就事實所作出的判斷。至於判決中涉及的其他法律認定,將待收受判決書後再行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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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強調,她將依法並儘速完成復職程序,回到市長的工作崗位,持續承擔市民所託付的責任,把全部心力放在城市建設與市民福祉上。
高虹安也說,感謝所有市民朋友的關心與支持,也感謝這段期間堅守崗位的新竹市政府團隊。「未來,我會以更謙卑、也更謹慎的態度,持續為新竹市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