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立法院通過的《財政劃分收支法》,行政院長卓榮泰今(15)日決定不予副署。對此,政委林明昕說明不副署的5點理由,並批,立法院「多數暴力」,強度關山自己想通過的法律,就叫做「國會獨裁」。他說,行政院「不副署」不是獨裁,而是基於多次累積,才必須反制「國會獨裁」。
行政院今下午3時30分舉行「捍衛憲政秩序 行政院記者會」,包括卓榮泰、行政院副院長鄭麗君、行政院秘書長張惇涵、林明昕、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財政部長莊翠雲等人與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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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明昕說明,第一,再修版《財劃法》違反《憲法》第70條,以「法案」名義包裝,增加中央政府整體預算支出2646億元,造成立法院對行政院所提預算增加支出提議;第二,強迫行政院違反《公債法》,如全數舉債額度佔比將高達17.1%,違反《公債法》15%上限,如不舉債,則是要政院「自廢武功」,嚴重影響財政健全,沒收施政決策權與推動權。
第三,林明昕指出,《財劃法》違反權力分立、嚴重侵害行政權。他說,依《憲法》第59條、「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提出預算權、形成施政計畫都是「行政專屬權」,法案卻無視各年度中央及地方政府財政情形,一律要求補助款不得低於一定比率或金額,破壞責任政治原則。
第四,林明昕表示,《財劃法》強制規定中央「應」補助地方政府,違反《憲法》第147條、《地方制度法》第69條宗旨,對地方補助應衡酌「全國經濟平衡發展」;第五,突襲式修法程序無視公開透明與討論的需要,悖離民主原則,包括在程序委員會逕付二讀,兩次黨團協商未獲共識、未逐條討論,同日完成二三讀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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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明昕指出,這些問題從國會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以來多次重複發生,修法過程也有嚴重瑕疵,這在憲法學理稱為「多數暴力」,議會藉此強度關山想通過的法律就叫「國會獨裁」。
林明昕表示,行政院「不副署」不是獨裁,而是基於多次累積,才必須反制「國會獨裁」。他說,依照《憲法》,國會有兩個方式可以制衡,包括聲請釋憲或提出不信任案,三權或五權之間,只要有另一權可以制衡,那就不叫獨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