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日前針對《財政劃分收支法》提出覆議,遭到國民黨團、民眾黨團否決。對此,行政院長卓榮泰今(15)日表示,他決定不副署本次的修法。他並批評,總統邀請院長進行國政會商,但立法院長韓國瑜無視憲法,公然拒絕總統邀請,再一次關閉討論的大門。他說,若立法院對行政院的不副署的決定有意見,可以對行政院長提出不信任投票,因此,「不副署」的這項權力,絕非行政權的獨大,也絕非行政權的獨裁,因為可以受到立法院、憲法所賦予的不信任案來做不同表示。
行政院今下午3時30分於舉行「捍衛憲政秩序 行政院記者會」,包括卓榮泰、行政院副院長鄭麗君、行政院秘書長張惇涵、政委林明昕、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財政部長莊翠雲等人與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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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榮泰指出,今天是總統依法公布《財劃法》修正案的最後期限,身為行政院院長,必須以「不副署」的方式,來捍衛民主憲政以及國家的發展。為了堅守三大民主憲政責任,他無法副署這項法案。

卓榮泰說明3點理由,第一,行政院有責任捍衛憲法權力分立原則。他說,憲法規定,由行政院提出預算,立法院議決預算,各司其職,也才能確保政治責任的歸屬;不過,立法院的修法,明顯違反《憲法》第59條及《憲法》第70條的規範,不僅使得115年度就需要增加舉債2646億元,大幅增加政府支出,恐將嚴重排擠其他重大施政項目,也更侵犯行政院施政決策以及提出預算的權力,違反憲法權力分立原則。
卓榮泰指出,事實上,本屆立法院在野黨團,近一年半以來不斷意圖擴張權力。他列舉,從一開始,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的擴權,已經遭到憲法法庭宣告違憲;但隨後,《禁伐補償條例》、《憲法訴訟法》、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以及警察人員人事條例、軍人待遇條例,以及今天所稱的修正《財政收支劃分法》的再修正案,每一項都一再涉及到違憲的疑慮。雖然屢次申請釋憲,憲法法庭又被迫失能、無法判決違憲,造成今天憲政的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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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榮泰表示,這已經等同立法院它既能制定預算、又能審定預算,失去民主制衡的力量。他說,若行政院沒有堅定捍衛行政權,立法院等同就是「球員兼裁判」,行政院有必要責任捍衛憲法權力分立原則,不能接受立法院隨意擴張權力。
第二,行政院有責任堅守國民主權、民主原則、依法行政。卓榮泰指出,今年11月14日,立法院再修正的《財劃法》,沒有經過委員會逐條審查,就逕付二讀;在黨團協商都沒有共識的情況下,強行表決,完全不符合民主原則,實際侵害國民主權。而且,115年度的預算已經經由行政院制定完備,8月就送到立法院被審查,卻在程序當中,要求行政院立刻要適用再修正的《財劃法》。在歲入無法增加情形下,需全數舉債支應,舉債額度超過5600億,占總預算歲出總額比率達到17.1%。這樣已經違反了《公共債務法》第5條第7項所定15%的上限,等同就是要求行政院要違法編列預算。
卓榮泰表示,國家的主人是國民,違反民主程序,要求行政院違法,進而破壞民主體制,這已經背離國民主權的精神。他說,行政院有責任堅守國民主權、民主原則、依法行政,絕對無法同意這樣的修法。
第三,行政院有責任確保國家發展及財政穩健。卓榮泰指出,行政院已經多次說明,立法院《財劃法》再修版有不合理之處。若無視違法舉債,就會排擠既定的重大施政工作,造成國家的損害,政府的政治責任將無以歸咎。他說,國防外交、AI新十大建設、防洪治水、社會福利、撥補勞健保等等的經費,若能被迫刪減,國家發展將因而停滯,立法院負得起這樣的責任嗎?中央財政被削減,將由地方政府單獨承擔災害應變工作,影響救災效率,立法院有能力負責嗎?
卓榮泰表示,修法後各縣市財源分配不公,將造成城鄉差距擴大,「富者越富,窮者卻沒有變好」已經違反《憲法》第147條的意旨,這種劫貧濟富、違背公益的事情,行政院也絕不容許發生。他說,行政院要扛起國家發展的責任,這樣的《財劃法》施行之後,將使公共利益遭受無可回復的重大損失,行政院有責任確保國家發展及財政穩健,因此無法副署施行這樣的《財劃法》。

卓榮泰提及,立法院違憲擴權、爭議的法案不斷發生,他曾多次拜會韓國瑜跟立法院的各黨團。而且,總統也前後兩次邀集相關院的院長進行國政會商,希望促進朝野和諧、社會團結,尋求長治久安之道。不過,他批,令人遺憾的是,韓院長無視憲法,今天公然拒絕總統的邀請,再一次關閉討論的大門,關閉協商合作往前走的這條道路。
卓榮泰指出,這個會期總質詢在結束的那一天,他再次強調,「共同的合作才是國人對我們最大的要求,我願意也期待,我們都能一起以國家為念,以每一位國人為念」。他說,令人遺憾跟痛心,《財劃法》的覆議案,立法院不安排行政院進行說明,拒絕溝通,直接否決再次討論的機會,而行政院所提出的《財政收支劃分法》的版本,也完全無法排入審查,到這個時候,行政院已經窮盡憲政救濟的各種可能,而今只剩下「不副署」的途徑。
卓榮泰表示,基於憲法權力制衡的設計,若立法院對行政院的不副署的決定有意見,立法院可以依照《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第3款的規定,這是憲法賦予立法院的權力,可以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投票來制衡。他說,行政院不副署的這項權力,絕非行政權的獨大,也絕非行政權的獨裁,因為它可以受到立法院、憲法所賦予的不信任案來做不同的表示。
卓榮泰指出,中華民國《憲法》既然賦予行政院院長副署之權,面對違憲、違法的各種法律,以不副署來停止惡法對國家的傷害,是他身為行政院院長必須採取的方式,這是憲法賦予行政院院長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