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前市長、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京華城等弊案,台北地方法院11日開庭進行證據提示程序,柯文哲開庭前受訪時說,他內心坦蕩,希望法庭直播,還嗆「你們到底在怕什麼,有什麼不敢讓大家知道的?」。對此,律師黃帝穎痛批柯文哲恬不知恥、嗆法官嗆錯人,「至少三大事實打臉柯文哲」。

針對北院裁定對開庭過程進行錄影轉播,並在宣判後5日內播送,柯文哲10日提抗告,審判長江俊彥11日一開庭針對法庭錄音錄影規則、抗告程序等事項說明,指最後陳述不會公開播送,柯文哲當庭舉手表達異議稱,公開播送的錄音、錄影沒有最後陳述,但最後陳述才是大戲,怒批「要做就做,哪有做半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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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黃帝穎發文直言,至少三大事實打臉柯文哲:朱亞虎(鼎越開發前董事長)認罪行賄柯文哲;柯的副市長彭振聲認罪圖利;柯文哲在市長室拿邱佩琳(基隆副市長)轉交的謝國樑(基隆市長)母親200萬元列犯罪所得。

「柯文哲嗆法官嗆錯人,該罵的是黃國昌粗糙修法」,黃帝穎說明,民眾黨立委黃國昌提修的《法院組織法》第90條,確實白紙黑字寫「言詞辯論」,且法院裁定以適當方式實施公開播送。

「法院組織法打臉柯文哲!」黃帝穎指出,黃國昌修法沒有明定柯文哲想表演的「現場直播」與「最後陳述」,柯文哲嗆法官嗆錯人,問題出在黃國昌的粗糙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