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推「寧靜車廂」引發家長怒斥。台灣允許女性受刑人攜帶 3 歲以下小孩入監撫養。但監獄管理苛刻情形卻非常多。監委調查包括,獄方怕小孩哭鬧,要求受刑人都抱著小孩,所以,小孩腿部成長出現「外八」現象;還有受刑人稱,「主管認為,孩子尖叫是媽媽沒管好,是你的問題,我們經常被罵:『你們不要以為帶小孩子來度假』,孩子只要開始尖叫一下,主管就會罵,我們就要罰寫場舍須知」。
監委王幼玲、高涌誠日前針對攜子入監進行調查,提出糾正。近日也將兩報告上網。本案是因為桃園女子監獄收容一名非本國籍女性攜子入監服刑,獄方疑因怕小孩哭鬧,要求該女整天揹抱著小孩不可放下;又該女疑因語言不通,無法得知監獄規定且未能反映需求,致該童身體成長發育受阻礙。因此,兩監委就此進行查察,並曾未通報下就到監獄瞭解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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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該案印尼籍受刑人於訪談陳述:
1、 吃飯時是自己一邊吃飯,一邊後揹餵孩子吃飯。在小孩尚未能自行走路之前,都要求由媽媽抱著餵食,不能將小孩放下來餵。
2、 我需要一邊工作一邊抱小孩,雖然他們(獄方)有保母,但如果我的孩子一直哭,或是比較不耐煩的時候,保母就不願意照顧,導致我要一邊工作一邊抱小孩。要抱一整天、抱到晚上。全部的人都要工作。我的小孩發燒,我還是要揹著他工作。有看過醫生 3 次。如果只是普通的發燒,不會帶去看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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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如果放小孩下來在地板上走,我就會被懲罰,因為晚上的時候,大家都睡覺了,如果孩子很吵,就要進到廁所裡面,不能吵鬧,因為別人要睡覺。所以我需要抱著孩子在廁所裡,等到孩子睡了才能進去那個睡覺的空間(舍房)。
4、 他們(獄方)規定下午 5 點到 6 點是不能講話的,導致小孩一定要抱著,否則放下來,會被懲罰。
5、 所有人都一樣。有些小孩已經 3 歲了,還是要抱著。小孩子雖然會走路了,但是在工作期間還是要抱著、比較吵的時候也要抱著。在工作空間時,孩子也要抱著,進房間(保育室)才可以放下來。我沒有反映過,印尼籍和臺灣籍的媽媽遇到孩子吵都一樣要抱著。
6、 因為一直揹著的關係,孩子的腳是外八的狀況。現在1歲4個月,可以稍微慢慢走路。南投發展中心有來評估狀況,小孩1歲時還完全不會走路,評估人員來的時候還只能爬行,後來讓小孩慢慢學習,才比較能走。
7、 臺灣籍的孩子哭鬧的時候,別人可以協助。如果有其他人要幫臺灣籍媽媽照顧小孩,也要等監方人員允許,才會被允許碰小孩;但若是印尼籍的媽媽,不管是不是在工作地點,就是不能幫他抱。原因是如果幫忙抱,他們(印尼獄友)會受懲罰,導致他們會害怕、不敢提供協助。
8、 沒有人懂印尼文。工作人員會用中文跟我講一些規定,我懂一點點,不懂的地方就向其他印尼籍的獄友詢問。
報告指出,餐椅數量不夠,有時找不到椅子安置小孩,吃飯時要一直揹抱著,據受刑人表示:「餐椅有限,我們比較早入監,當初也是要排隊,有人出監之後才可以排到」、「有些剛來的是媽媽抱在前面吃飯,根本不能好好吃飯,媽媽帶小孩吃飯,時間不到 10 分鐘,兩個人包含餵食,還好我的小孩已經可以自己吃飯」等語,與前述印尼籍受刑人陳述「揹餵孩子吃飯」情節吻合,依監(所)人員說明,受限經費、場舍空間、不同年齡需求、椅高需符合母子視線平視,故購置時多方考量,將陸續添購。
有幼兒伙食營養不足情形,據受刑人表示「吃的部分只有寶寶粥,永遠只有一鍋粥」、「這邊的小孩蔬菜類攝取相當不夠,吃不到適合小孩吃的魚、肉。沒有資源的媽媽就只能吃那鍋粥,而且是白粥,偶爾會有加蛋花、菜、紅蘿蔔丁,有時候煮得很稀,撈不到米,導致小孩咀嚼能力沒有很好」、「吃這裡的東西我覺得小孩會營養不良」、「沒有資源的媽媽,小孩就吃得比較差,抵抗力也有差」、「保育員1個禮拜會給我們煮2次水煮蛋、茶葉蛋或是蒸蛋,也會準備餅乾、水果給小朋友吃。有時候也會準備麥片、玉米粒,讓小孩學習抓握,像上次他就有喝到鮮奶加麥片。有時也會準備果汁、布丁、豆花,他們偶爾還是吃得到」。
桃女監受刑人表示:「小孩曬太陽的機會不夠。我的小孩對保育員比較信任,保育員可以帶出去,他有機會1個禮拜會帶到3次,每次帶出去 10 分鐘,就回來換下一位小朋友。只有會走路的孩子可以出去,還不會走路的孩子,除了接見以外不會出去。接見也只能走騎樓,小孩曬不到太陽,小孩若比較怕生、黏媽媽也帶不出去」、「他那個時候不會走,還不能去溜滑梯,要可以走路才可以申請監內探索。我的小孩是申請了但是下不去(很黏媽媽),我現在很焦慮,只能多求助、多問問」。
沐浴時間,據受刑人表示:「我們 11:00 休息,吃到飯是 11:20,12:30 就要上線作業,我是第一梯洗澡,11:35 就要去洗澡」、「洗澡時也限制 10 分鐘內要完成媽媽自己及小孩的盥洗」、「監(所)裡面吃飯時間很趕,因為洗澡要排隊,有時需要先停下吃飯去洗澡」。
監委不預警視察發現,場舍對孩子不安哭泣時之處遇措施及戒護管理,造成親子心理負擔及壓力,據受刑人表示:「孩子雖會走路,但比較吵的時候也要抱著」(前述印尼籍受刑人陳述)、「主管認為,孩子尖叫是媽媽沒管好,是你的問題,我們經常被罵:『你們不要以為帶小孩子來度假』,孩子只要開始尖叫一下,主管就會罵,我們就要罰寫場舍須知,主管規定沒寫完再加一遍,有媽媽揹著孩子去廁所罰寫」、「有的小孩比較黏媽媽,放下來小孩就會哭,小孩不能一直哭,媽媽自己聽到孩子哭會有壓力,小孩一哭要馬上處理,媽媽壓力比較大就會揹著,或就會要求媽媽揹著」、「我的小朋友在去年夏天,因都要揹著,造成尿布疹,他一換尿布就哭、尿尿就哭」,顯見監所內未營造適於親子心理及精神之友善氛圍及環境。
受刑人表示:「因為一直揹著的關係,孩子的腳是外八的狀況」(前述印尼籍受刑人陳述)、「我發現他不願意進保育室,到後期我就覺得有問題,我與保育員溝通,我說我不知道為什麼會這樣,壓力很大,24 小時我都要揹著、其餘時間我都要揹著。以前我打他的時候他可以自己坐安全座椅,但我不打他的時候他就開始皮了,我覺得是依賴,保育員老師有跟我說你越打他、越把他推進保育室,小朋友會覺得是不是媽媽不愛我,我有醒悟,有改變我的方式」。
「因大通鋪也有單身(一般受刑人),孩子哭的時候,媽媽都有很大壓力,單身就會說:『去廁所啦!』,媽媽都會自動去廁所哄孩子,哄到不哭才帶回去親子園地」、「我基本上不敢走出來廁所外面,要等他睡很熟」、「小孩一哭要馬上處理,晚上小孩一有聲音媽媽就會跳起來,有些媽媽有吃安眠藥,還是會馬上跳起來,孩子抱了就衝去廁所」、「孩子哭的時候,我們常被同學要求帶小孩去廁所」,可見監所未能建立接納、支持及同理幼兒正常哭泣行為的母子友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