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3日電)高雄無極慈聖宮蔡姓女宮主因不滿顧姓信徒欠債不還,111年間拿木棒、鐵鎚等痛毆顧男成傷,送醫不治,高雄高分院傷害致死罪判處蔡女9年6月徒刑。最高法院日前駁回上訴定讞。

判決指出,蔡女因顧男積欠債務未依約還款,於民國111年1月5日下午4時許至翌日凌晨5時期間,在無極慈聖宮內持木棒、鐵鎚、搔癢用的抓耙子等物,接續毆打顧男,導致年過6旬顧男身上多處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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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男要離開無極慈聖宮時,因傷重已無力行走,多次癱軟在地,蔡女未將顧男送醫,反而將顧男拖到附近巷子後置之不理;路過民眾發現後報警處理,將顧男送醫急救,仍不治身亡。

高雄高分院認為,蔡女所為影響社會治安,並造成被害人家屬天人永隔之悲痛,犯罪情節嚴重,依傷害致人於死罪,判處蔡女有期徒刑9年6月;最高法院日前駁回上訴定讞。(編輯:陳仁華)114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