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流感疫情持續處高點,對此,疾病管制署今(28)日表示,依流感監測資料顯示,目前國內流感疫情仍處於流行期,因此,疾管署延長擴大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使用條件,開放有類流感症狀或是為防疫人員、長照人員等7大高風險族群,適用期限至11月15日止。

疾管署表示,將延長擴大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使用條件「有類流感症狀,且具下列身分之流感高傳播族群」,適用期限至114年11月15日止。

1.醫事單位之防疫相關人員(含具執業登記醫事人員及醫療院所非醫事人員)。

2.安養、長期照顧(服務)等機構之受照顧者及所屬工作人員。

3.幼兒園托育人員、托育機構專業人員及居家托育人員(保母)。

4.幼兒園、國小、國中、高中、高職、五專 1 至 3 年級學生。

5.與流感重症高風險族群同住或其照顧者。

6.禽畜養殖等相關行業工作人員、動物園工作人員及動物防疫人員。

7.其他人口密集機構(如軍營等)易發生群聚之人員。

疾管署提醒,目前公費藥劑配置於各縣市衛生局規劃之全國約4千家合約醫療機構,配置藥劑包括克流感、易剋冒及瑞樂沙。如有危險徵兆(如呼吸急促、呼吸困難、發紺、血痰、胸痛、意識改變、低血壓等)應儘速就醫,並由醫師依主訴與臨床判斷,評估是否符合公費藥劑用藥條件,倘經判斷符合條件者,不需流感快篩,即可開立公費藥劑,以把握用藥時機。另由於目前流感抗病毒藥劑未列入健保給付項目,公費用藥治療時機及必要性,仍由醫師依病患狀況及臨床專業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