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台中疑似非洲豬瘟病例,為維護市民食用肉品衛生安全,高雄市政府衛生局、所及消保官等跨局處食安小組,今(24)日持續前往餐飲業者、市場攤商、東南亞批發超市、實體超市、團購網實體店面等販售通路,執行豬肉產品源頭稽查,截至下午3點,總計稽查513家均符合規定,確認販售通路並無使用來路不明肉品。

針對農業部宣布台中市通報疑似非洲豬瘟案例,高雄市政府衛生局昨天下午接獲彰化縣衛生局通知,指該批疑似問題豬肉已出貨至高雄市某肉品業者,隨即追查確認該批肉品30件共300公斤仍在物流業者貨車上,傍晚會同農業局動保處前往封存並穿著全罩式防護衣進行全面清消,並限制全車貨品移動管制,確認該批肉品未流入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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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批疑似問題豬肉昨天運抵高雄大榮貨運轉運站後,因採購的高雄業者已接獲通知,當場拒收退回,確認該批肉品並未落地及流入市面。經查該貨車上有疑似問題豬肉30件,每件10公斤,共300公斤;另有蝦子15件,共150公斤,確認該輛貨車回到轉運站後,全車貨品及車輛拉起封鎖線,連同駕駛及廠區都全面清消,杜絕疑似問題肉品接觸汙染。

有關民眾今日下午1時左右反映,楠梓某公有市場某豬肉販於豬肉禁運禁宰期間販售溫體豬肉,衛生局獲報後即刻派員至販售現場稽查,業者當場提供22日豬隻屠宰證明供查,查現場並無販售溫體豬肉,餘少量冷凍保存肉品待售,來源尚符規定。

衛生局呼籲食品業者,選用合法屠宰、合法進口豬肉,保存合法肉品來源單據,若蓄意使用病、斃死豬肉作為食品原料,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暨同法第44條規定,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民眾若有任何食品衛生問題,亦可洽衛生局食品衛生科(07-7134000轉食品衛生科)反映。

衛生局與消保官聯合稽查批發超市等販售通路。   圖:高雄市衛生局/提供

高市府跨局處食安小組執行豬肉產品源頭稽查,確認販售通路並無使用來路不明肉品。   圖:高雄市衛生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