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鱷魚養殖場阮姓業者不滿農業部禁止飼養河口鱷,今日凌晨攜帶1尾長逾2公尺的鱷魚抵達立法院門口抗議,北市警中正一分局獲報,隨即通報動保處人員到場協處,將鱷魚送往動物之家暫時安置,警方依違反社維法第70條將阮男移送台北地院簡易庭。
農業部新規定禁止民眾飼養河口鱷,原因是河口鱷成體可達5公尺、體重超過200公斤,攻擊性強,一般家庭難以提供河口鱷所需足夠設施,再加上河口鱷於國內涉及經濟用途,因此將河口鱷納入禁止家庭飼養的動物,加強國內的飼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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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姓養殖業者不滿農業部新規,今日凌晨從嘉義縣出發,帶著超過2公尺長的鱷魚北上,於清晨5時30分抵達立法院門口,由於有在鱷魚頭部套上塑膠水桶,警方獲報到場後,初步判斷現場並無立即危險,遂以改道牌圍住鱷魚。
警方通知台北市動保處到場協處,出動外包的吊車將巨大鱷魚放上車斗,然後運往動物之家暫時保管阮男隨即被警方帶回偵訊,全案將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0條,移送台北地院簡易庭裁處。
中正第一分局呼籲,民眾表達意見應循合法途徑進行,切勿攜帶具危險性動物至公共場所,以免觸法並影響公共安全。警方將持續加強公共場所安全維護,確保社會秩序平穩。

警方初判現場並無立即危險,遂以改道牌圍住鱷魚。 圖:翻攝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