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4日電)旺中集團董事長蔡衍明中天電視台不滿媒體人周玉蔻稱中天是紅色媒體提告求償。北院判處周玉蔻賠償違約金新台幣280萬元。台灣高等法院今天改判周玉蔻賠償320萬元,可上訴。

周玉蔻於民國106年間曾指控蔡衍明「中共傳聲筒」挨告,雙方和解撤告。周玉蔻又於109年間指「中天新聞台背後有共產黨」「蔡衍明恭謹向時任國台辦主任王毅報告,聆聽其下達指令」等部分等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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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衍明、中天電視等認為,周玉蔻行為已違反先前雙方的和解協議,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賠償違約金。台北地方法院判決周玉蔻應給付蔡衍明80萬元、中天電視台200萬元。雙方均提起上訴。

高院認定,周玉蔻言論指涉中天公司與中共政權關係密切、蔡衍明與中共政權有密切關聯,並接受中共政權指揮、控制,未舉證其於發表前向蔡衍明、中天電視台詢問,即屬違約而應給付懲罰性違約金,判決周玉蔻應給付蔡衍明80萬元、中天電視台240萬元。可上訴。(編輯:方沛清)114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