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地檢今(2)日偵結台南將軍光電場貪瀆等弊案,並起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起訴前台南市議長、現任台南市議員郭信良涉和三地集團創辦人鍾嘉村等4人,同時對郭求處重刑。
根據橋頭地檢調查,郭信良於110年底至111年間,得知鍾嘉村旗下公司籌設「臺南市將軍區室內養殖場暨太陽光電工程」,遂以其實際掌控公司介入合作,承諾協助辦理電業籌設許可。由於郭身為前議長兼現任議員,對市府審查流程具影響力,因而獲得業者同意合作。
當前熱搜:于朦朧墜樓「范世錡疑在場」!聲紋吻合率高達99.57%
然而,郭信良因資金需求,自113年2月至3月間,以協助推動工程進度為由,向鍾嘉村要求賄款。雙方以「土方回填工程」名義簽訂合約,總金額新台幣1,500萬元,其中僅600萬元實際用於工程,其餘900萬元則流入郭信良手中。郭信良並指示服務處主任多次向台南市府相關科室承辦人催辦,工程申請許可隨後在113年4月通過。
橋檢認為,郭信良身為民意代表卻不思為民謀福利,反以職權謀取私利。且犯後矢口否認、態度不佳。除此之外,郭信良還在另一光電案(佃西案)已因類似行為遭判有罪,卻仍持續犯行,視司法如無物。因此,橋檢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3款「公務員收受賄賂罪」,對郭信良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沒收其犯罪所得900萬元。
※Newtalk提醒您:
#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