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方法院今(2日)審理京華城案,傳喚共同被告、台北市前都發局長黃景茂作證,對於起訴書指黃明知京華城案送研議違法,卻因前台北市長柯文哲下令而送都委會研議,黃景茂表示,他沒有說過「我知道有違法」這句話,這是檢察官寫的,且當初檢方讓他看筆錄的時間很短,這是錯誤的筆錄。
今天由柯文哲委任律師鄭深元先進行詰問,黃景茂證述,研議與審議是不同的,審議會有個結果,而送研議只是都委會依職權表達意見,沒有法定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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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柯文哲曾寫「To. 彭副(指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 公務員不坐牢」便簽,黃景茂說他沒有看過,但他印象中柯的確常講「公務員不坐牢」,並指柯文哲很少跟他談到京華城案。
鄭深元提示,黃景茂去年9月13日訊問筆錄提到,檢察官指彭振聲3月10日收到柯文哲指示,要讓京華城提案在都委會通過研議,顯然縱然有違法,還是會讓它推過,黃景茂當時說,「我知道有違法」,但還是依照柯的命令「奉交下」送都委會研議。黃景茂今強調,檢方的筆錄與他的回答有差距,並指當初檢方讓他看筆錄的時間很短,他沒講「奉交下」,也沒講過「我知道有違法」,指是檢察官寫的,這是錯誤的筆錄。
黃景茂直言,市長室受理人民陳情案,送研議,也不是審議,怎麼會違法?違什麼法?
鄭深元詢問,京華城案送公展後,黃景茂之後也離任了,為什麼仍被起訴?黃景茂回應,自己只辦理到送公展,但檢方說承辦單位幫忙想適法性,還有北市議員應曉薇的壓力,他才急著推公展,但他沒有急,在審議容積率時他也都不在,不曉得為什麼被起訴,並強調自己不認罪。
鄭深元追問,是否因為沒有咬柯文哲才被起訴?黃景茂還沒回應,檢察官廖彥鈞立刻提出異議,指律師詰問誘導,審判長江俊彥也裁定誘導,異議成立,黃不用回答這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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