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方法院今(2日)審理京華城案,傳喚共同被告、台北市前都發局長黃景茂作證,黃曾指因前台北市長柯文哲交辦,才要限期簽公文,實際上為都委會裁決,並指檢察官曾在偵查時拿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時任都委會執秘邵琇珮沒簽名的文件要他認罪,強調自己是依文官職權處理,捍衛文官職權,他不認罪。
京華城案今天再度開庭,預計將傳喚柯文哲、彭振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並傳喚黃景茂到庭作證,由檢辯交互詰問。
北檢依涉犯貪汙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起訴黃景茂,指黃為官位攀附柯文哲,違背都市計畫專業,違背法令圖予財團百億不法利益,犯後態度不佳,具體求刑7年,併科罰金1000萬元,褫奪公權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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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