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北市長、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京華城政治獻金等案遭羈押,柯日前出庭時表示,選舉剩餘款給他,他就是所有權人,沒用完的,4年後繳庫就好,「我去侵占我的錢幹嘛?」。對此,旅美教授陳時奮(筆名翁達瑞)痛批柯文哲詭辯,用犯罪結果洗白罪行。

揭穿柯文哲的無恥詭辯!翁達瑞20日發文表示,柯文哲以民眾黨主席與總統候選人的身份,收受多筆鉅額捐款據為己有,竟在法庭辯稱「錢是捐給他個人的,沒必要侵佔自己的錢」,他說,在西方法律學者眼中,柯文哲的說詞不值一駁,屬無恥的詭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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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提及,西方曾有「未成年孤兒犯罪可獲特赦」的法律,未成年小孩可謀殺自己的父母,再以孤兒的理由請求特赦,免受謀殺罪的懲罰,這樣的特赦請求就是無恥的詭辯:謀殺父母的小孩用犯罪的結果請求特赦,「柯文哲的詭辯有異曲同工之妙,也是用犯罪結果洗白罪行」。

依現有法令,政治人物不能以個人身份接受捐款,翁達瑞指出,柯文哲可用黨主席身份接受捐款,但錢應該進入黨庫,柯也可用總統候選人身份接受捐款,但錢要進入政治獻金專戶。問題是,柯文哲犯了侵佔罪,將捐給民眾黨與競選辦公室的錢留作己用,然後辯稱錢是自己的,所以沒有侵佔的必要,「柯文哲的詭辯忽略一個事實:捐款會變自己的錢,就是侵占罪的結果」。

翁達瑞直言,柯文哲詭辯犯了時空錯置的邏輯謬誤,「用犯罪結果洗白先前的罪行」,捐款成為自己的錢發生在後,不能被用來洗白先前發生的侵佔罪。同樣的,未成年孤兒謀殺父母可獲特赦,也犯了相同的時空錯置邏輯謬誤:未成年小孩變成孤兒發生在後,不能被用來特赦先前發生的謀殺罪。

「若柯文哲的詭辯可被接受,那謀殺父母的未成年小孩也可獲得特赦」,反過來說,翁達瑞指出,若謀殺父母的未成年小孩罪不可赦,柯文哲的侵佔罪行也難逃法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