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5日電)京華城案被告柯文哲、應曉薇聲請具保停押獲北院裁准,北檢提抗告,高院撤銷原裁定發回更裁。北院今天重開羈押庭後,再度裁定柯文哲、應曉薇交保,且維持原交保金額。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中國國民黨籍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涉京華城案等遭羈押禁見,日前聲請具保停押,台灣台北地方法院5日裁定柯文哲7000萬元交保,應曉薇3000萬元交保,都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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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議庭要求兩人不得與同案被告、證人有任何接觸、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行為,並接受配戴電子腳鐶、攜帶個案手機等科技設備監控。
台灣台北地方檢察署以證人尚未詰問完畢,且柯文哲8日具保後即接觸證人陳智菡與陳宥丞等理由,9日向台灣高等法院提起抗告。高院認定檢察官抗告有理由,12日撤銷原裁定,發回原審法院另為適法處理。(編輯:陳清芳)114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