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北市長柯文哲京華城官司羈押「三進三出」。在台北地檢署向高院抗告成功後,台北地院今(15)日上午10時江重開羈押庭審理。柯文哲也於9時前抵達北院。他出門時神情嚴肅,但進北院前還與支持者握手。如無意外,地院今日將做出裁定。
根據臺灣高等法院9月12日刑事停定書,北院認為,該案被告柯文哲、應曉薇待證事實密切相關之重要證人已詰問完畢,本案與被告2人涉犯違反貪污治罪條例之相關事證已獲相當程度之保全,其等就本案重罪部分為滅證、串供之可行性與可能性已大幅降低。
現正最夯:柯文哲會被抓回去?北院今再開羈押庭 律師分析「3種可能結果」
北院認為,羈押既屬干預人身自由最嚴重之強制手段,於審理中,自應參酌證人與待證事實之關聯性,並隨訴訟進度適時審視,不得僅為防杜勾串證人等緣由,即認定凡有其他證人尚未到庭進行交互詰問者,即均有串證之虞,否則將有違憲法保障被告之對質詰問權,亦不符合比例原則。
另就證人許芷瑜未到案部分,其參與處理財務之情節,卷內有相關證人證述及對話紀錄足佐,且其經檢察官通緝中,能否緝獲尚未可知,以許芷瑜未到案認定尚有羈押必要性,亦難認符合比例原則。
北院認為,認被告2人上開羈押原因雖仍存在,惟非不能以其他方式替代羈押,如命柯文哲以自己名義提出新臺幣7,000萬元之具保金額,應曉薇以自己名義提出3,000萬元之具保金額,並均限制住居,應足以對其等形成足夠之心理壓力及拘束力,而可作為羈押之替代手段,以確保本案未來審理、執行程序之進行,否則仍具有羈押之必要性。另命被告2人不得與同案被告、證人有任何接觸、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之行為。限制出境、出海8月。並應接受科技設備監控。
但高院認為,仍有部分證人尚待傳喚到庭,無法排除湮滅證據或勾串共犯、證人之虞。參酌檢察官抗告書所檢附「審理庭期通知0829版」,或原審依據訴訟進行適時修正之「審理庭期通知0911版」,尚有檢察官、被告2人之辯護人所聲請之諸多證人如共同被告李文宗、李文娟、沈慶京、黃景茂、吳順民,以及證人黃珊珊(政治獻金部分)、邱復生、許甫、戴利玲等人,所預定之審理期日持續進行至114年10月30日,參以檢察官、辯護人主張之待證事實,此部分尚未進行交互詰問之證人,何以非屬於與被告2人涉案「密切相關之重要證人」?
又何以關於柯文哲部分滅證、串證可能性是否降低、有無繼續羈押之必要性之判斷僅限於涉犯違反貪污治罪條例部分,而不及於其涉犯公益侵占、背信等罪嫌?又縱有共同被告係兼具證人、被告身分,但以上仍有不具共同被告身分之證人尚待交互詰問,且排程在後。
佐以抗告意旨所指柯文哲於原審裁定具保停止羈押後,對外公開為尚未到庭進行交互詰問之證人即共同被告李文宗否認其犯行之言行,是否意欲為串證?依目前訴訟進行之程度是否確實足認被告2人滅證、串供之可行性與可能性已大幅降低?均容非無疑。
原審前才於斟酌檢察官就尚未詰問之證人及其重要性所表示之意見後,認重要證人詰問完畢時間可期,仍有部分證人尚待傳喚到庭,無法排除湮滅證據或勾串共犯、證人之虞而裁定繼續羈押,卻又於1個月後,在尚有前揭諸多證人尚未交互詰問之情形下,認被告2人滅證、串證之可行性與可能性已經大幅降低,實難謂無前後矛盾及理由欠備之不當。
高院認為,法院許可停止羈押時,命被告應遵守刑事訴訟法第116條之2第1項各款之事項,被告如有違反,依同條第4項得逕行拘提,或依同法第117條規定得再執行羈押,是上開命被告遵守一定事項之裁定。其裁定之內容應清楚明確,俾便被告遵守及法院據以判斷是否有所違反而構成逕行拘提、再執行羈押之事由。
高院認為,原審裁定停止羈押並均命被告2人「不得與同案被告、證人有任何接觸、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之行為」,然本案事證繁雜,檢察官起訴之被告雖僅有11人,惟於偵查中所列同案之被告,甚至曾經傳喚、臚列於起訴書中,抑或於本案審理過程中已經傳喚,或尚待交互詰問之證人均實屬繁多,且原裁定命禁止之行為從接觸、探詢案情到騷擾、恐嚇,程度不一,被告之言行舉止及與他人之互動若可能涉及法院命禁止之事項,例如檢察官抗告所指柯文哲於具保停止羈押後有與檢察官起訴書證據清單所列載之證人陳智菡、陳宥丞(以上2人均非原審審理庭期通知中排序之證人)接觸之情,此是否為柯文哲故意違反,意欲藉由與相關人之接觸而為串證,或非故意以至於違背法院命遵守之事項,已生疑慮。
柯文哲未確實遵守原裁定命令禁止之事項,固有不當,然如前述,依本案情節所涉人等,原裁定內容僅泛指「同案被告」、「證人」,容有範圍未明之疑慮,實有再予詳加界定以便被告明確知悉為宜之必要,亦可使同受諭知之應曉薇勿觸界限。
高院表示,原裁定既有上開未盡之處,檢察官抗告意旨指摘原裁定不當,非無理由,自應由本院將原裁定撤銷,並發回原審另為適法之處理,以衡平國家追訴犯罪之公共利益及憲法保障被告2人之訴訟權益。
審判長遲中慧、法官陳昭筠、法官黎惠萍。

台北地方法院今針對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京華城案開羈押庭,圖為柯文哲到北院法警室報到前,向他的支持者揮手致意。 圖:張良一/攝

台北地方法院今針對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京華城案開羈押庭,圖為柯文哲到北院法警室報到前,向他的支持者握手致意。 圖:張良一/攝

台北地方法院今針對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京華城案開羈押庭,圖為柯文哲到北院法警室報到前,向他的支持者握手致意。 圖:張良一/攝

台北地方法院今針對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京華城案開羈押庭,圖為柯文哲到北院法警室報到前,向他的支持者握手致意。 圖:張良一/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