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高分院今(11)日將針對國民黨立委顏寬恒所涉詐領助理費、豪宅假買賣等案,進行二審宣判。合議庭經審議後,決議駁回顏寬恒上訴,並依貪汙、偽造文書等罪,維持一審原判8年4月刑期,其中偽造文書6月已定讞,不得再上訴,貪污部分還可上訴。除此之外,台中高分院還從今日起,針對顏寬恒限制出境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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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