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5日電)前中國國民黨主席馬英九等涉低價出脫三中及舊黨部大樓一審獲判無罪,檢方提上訴,二審台灣高等法院今天開審理庭,傳喚被告馬英九、前中投董事長張哲琛與前總經理汪海清出庭。

全案緣於3人在三中(中國電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中影與中國廣播股份有限公司)交易及舊黨部大樓案中,遭指涉嫌以低價及非常規交易方式出脫具不當取得爭議黨產,造成國民黨新台幣72億餘元損害,台灣台北地方檢察署民國107年7月間依證券交易法非常規交易、特別背信與中華民國刑法背信等罪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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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台灣台北地方法院認定檢察官舉證不足,且馬英九不具違反證交法身分,110年10月27日判決馬英九無罪;張哲琛、汪海清也獲判無罪。

檢察官提起上訴,二審高院首度開庭時,馬英九、汪海清否認犯罪,張哲琛採無罪答辯。馬英九以行程問題,向法官請求準備程序僅由律師吳柏宏代出庭獲准。

本案歷經2年多,二審準備程序日前宣告終結,案件進入審理程序,馬英九依法有到庭義務。(編輯:李明宗)114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