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趙麗妍台中29日電)蔡姓男子為首的詐欺與洗錢集團,透過空殼人頭公司申請第三方支付方式,將黑錢贓款轉入60多間人頭公司,製造假交易掩飾洗錢金流,洗錢金額近新台幣53億元,中檢依法起訴15人。
台中地檢署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2024年底至今年初,陸續收到全台各地警調,移來的蔡姓男子等人涉嫌詐欺、洗錢等案,經檢察官潘曉琪指揮法務部調查局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彰化縣調查站、台中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科技犯罪偵查隊等單位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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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2日發動第1波搜索,扣得現金2億2750萬餘元與保時捷等名車4輛、土地4筆,另有67名詐欺被害人受騙的款項242萬餘元,檢方聲請羈押6人獲准。6月拍賣查扣車輛,其中一輛拍得200萬元。
7月24日發動第2波拘提約談8人,發現該集團透過人頭公司,藉由第三方支付收、撥款,再轉入60餘間人頭公司,以製造假交易的方式,成功掩飾金流,洗錢金額各計達13億4799萬餘元及39億5034萬餘元,另有67名詐欺被害人損失金額共計242萬餘元。
台中地檢署分別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的「操縱指揮犯罪組織」、刑法加重詐欺取財罪與營利聚眾賭博罪、「洗錢防制法」的洗錢罪,以及銀行法的「以詐術使銀行交付財物達1億元以上等罪嫌,起訴蔡姓男子及第1、2波和後續偵辦等共15人,聲請沒收犯罪所得近53億元。(編輯:龍柏安)114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