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院今(28日)審理京華城案,由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聲請勘驗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偵訊光碟。柯的律師團質疑檢察官林俊言不當訊問彭,彭還問檢「你要我說什麼?」之後就開始順著檢察官問話,指柯有批公文、不能說不知道,這時檢方才開始記筆錄;檢察官則強調,彭振聲的意思是京華城案是重大案件,柯文哲也親自在公文批示,不能說不知道。
京華城案今天開庭,勘驗彭振聲去年9月3、4日偵訊光碟,由法官許芳瑜獨任主持開庭,提訊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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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律師蕭逸弘指出,當時彭振聲偵訊在沒任何轉折情況之下,開始順著檢察官問話,表示柯文哲有批公文,所以不能說不知道,到這時間點,檢察官才開始記筆錄,檢察官還拿公文讓彭照唸,並記載在筆錄上。先前彭振聲多次說明並未和柯文哲報告等有利於柯證詞,檢察官都沒記在筆錄,若看筆錄就會有先入為主印象,好像柯文哲知道很多事。
蕭逸弘表示,彭振聲的回答如剛勘驗過程當中可知,彭看著公文、甚至是看著檢察官提示的公文唸的,在做筆錄上說柯文哲知道時,檢察官提到簽呈裡寫的很清楚,彭卻一臉疑惑,彭的辯護人請求檢讓彭看公文,甚至建議書記官可以直接看著公文打字,因為彭都是看著公文唸的,彭本來沒辦法說明清楚簽呈上的內容;另關於指定PM制度,過程中可知檢察官想得到一個結果,好像柯文哲都知道,檢方不斷要彭振聲臆測,指這種管理制度,柯當市長應該要知道,彭只能複誦檢察官的話。
柯文哲律師鄭深元則提到,當時彭振聲說了一段話之後,他有問檢察官說「你要我說什麼?」之後就發生律見15分鐘及空白的45分鐘,這段錄音看得出來,檢方跟彭振聲的態度都變得很輕鬆,彭也不像之前一樣跟檢察官有所爭執,甚至彭講一段話後,檢方還說這要記下來、不要浪費,浪什麼費?是沒咬到柯文哲很浪費?這種辦案心態已嚴重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
檢察官林俊廷駁斥稱,剛才影片檔案是彭振聲與律師已充分律見,檢察官確認彭用藥、用餐完畢後繼續訊問,檢方問彭說京華城用都市計劃法第24條取得都更容積獎勵,柯文哲知不知道?這是本案重點,彭說用公展前的文是柯批的,不能說不知道,這是彭振聲親口證述的內容。
林俊廷強調,檢察官也問彭振聲,有無其他理由可認定柯文哲應該知道,彭回答說跟應曉薇座談會(便當會)連續三次,彭也再度親口說,柯文哲自己批的,他怎麼會不知道?這種應該不能說不知道,那彭的意思就是京華城這種重大案件,柯文哲又親自在公文上批示,不能說不知道,那與偵查檢察官當時的理解是相同的,京華城案具重大爭議、存在這麼多年,且價值高達上百億,柯文哲竟然說該案不大?市長都不知道?這是很離譜的情況,檢察官才會追問彭振聲說柯文哲是否知道京華城案的原因跟細節,也提示相關公文給彭辨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