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院今(28日)審理京華城案,勘驗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去年九月3、4日偵訊的錄音錄影,前往旁聽的民眾黨主席黃國昌砲轟,從勘驗可看出北檢檢察官如何恐嚇彭振聲,還想硬拗是為了彭好、保護彭?
京華城案今天開庭,勘驗彭振聲去年九月3、4日偵訊光碟,由法官許芳瑜獨任主持開庭,提訊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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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昌於法院外受訪指出,今天京華城案開庭在進行準備庭,勘驗檢察官當時訊問彭振聲的偵訊光碟,結果大家才看到,北檢檢察官是在怎麼恐嚇彭振聲,竟然直接跟彭說。
根據今日的勘驗內容,聽到檢察官竟然恐嚇彭振聲說,「如果柯文哲會跑掉的話,最大的原因都是你,你不要當余文、不要當李述德」,檢察官一而再、再而三恐嚇彭振聲,可能會喪失公務員資格,今天這件事才能圓滿解決,請問是要怎麼圓滿解決?完全配合檢察官才能圓滿解決?彭振聲才能脫身?檢察官才不會追殺你?
黃國昌痛批,更離譜的是,這些恐嚇過程筆錄一個字都沒寫,中華民國的《刑事訴訟法》何時修改規定,檢察官可以這樣恐嚇證人?然後恐嚇證人的言詞不用寫在筆錄上?不知道《刑訴法》什麼時候改成這樣。
黃國昌還說,結果當庭的檢察官竟還有臉解釋稱,是一片好意,要保護彭振聲,別讓他成為第二個余文,檢察官完全是好意才講這些話?請問,如果是好意,怎不敢記在筆錄裡?
黃國昌大酸,如果真的是好意,那麼檢察官一定要將這麼好的意思、這麼善解人意、這麼苦心保護彭振聲的話,通通寫進筆錄裡,「怎麼心虛到一個字都不敢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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