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民眾PO文爆料,日前2名小朋友在一般道路駕駛電動玩具車,未戴安全帽且家長不在身邊,行徑相當危險。業者擔心電動玩具車高度普遍不超過一公尺,在道路上極易被其他車輛駕駛忽視,形成重大安全隱憂。警方提醒電動玩具車上路不僅違法,更可能危及孩童自身及其他用路人安全。

民眾在「新竹爆料公社」發文,發現2名孩童駕駛電動玩具車在一般道路疾馳,家長未在身邊,也未配戴安全帽,引發網友熱議「隨便一個小石頭絕對翻車,到時候翻到汽車道上,不知道哪個車主要倒楣了」、「比我騎車還要快」。

現正最夯:林俊言逼咬柯文哲不正訊問?北院今勘驗彭振聲認罪偵訊光碟

新竹市北門派出所指出,於一般道路駕駛電動玩具車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2條之一規定,除了對行為人處以新臺幣1200元至3600元罰鍰外,依第85條之4規定,也將處罰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

警方呼籲長務必禁止兒童在道路上使用此類電動載具,家長應對孩子行為負責,避免未成年人使用電動玩具車上路,以確保兒童與社會大眾交通安全。

兒童電動車業者指出,目前市面上正統童車的車身高度大多不超過一公尺,時速依驅動方式不同約在3至10幾公里左右,若行駛在馬路上,轎車駕駛的視線很難察覺到這種低矮的車輛,從安全角度考量,兒童電動車在公共道路上存在極大風險。

   取自新竹爆料公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