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趙敏雅新北27日電)新北市樹林區陳姓男子在賣場偷竊被逮而心生不滿,在賣場點燃衛生紙引發火勢,陳男事後否認縱火,新北檢未採信其說詞,近日依放火燒燬現有人所在建築物未遂等罪嫌起訴陳男。
根據起訴書,陳男1月12日上午在樹林區某賣場竊取有機青蔥、小起酥蛋糕等物,在自助結帳時,僅結帳鮮奶1瓶,隨後離去。店員發覺陳男行跡有異,調閱店內監視器並向警方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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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男因行竊遭賣場人員報案而心生不滿,於1月26日晚間赴賣場衛生紙區,使用自備不詳物以明火點燃衛生紙區的衛生紙1包,就快步離開賣場。其他客人發現火勢,通知賣場員工,經員工到場撲滅火勢,幸未釀更大災害。
陳男在偵查中坦承有拿部分物品未結帳,但矢口否認犯行,辯稱他記憶衰退,且沒有縱火等。檢警根據監視器畫面,發現陳男在賣場不時望向並注意監視器位置,且快步移動,未如一般消費者有瀏覽商品行為,且陳男有前往起火區域,之後未有任何購物行為,直接離開賣場。
另外,依據火災原因調查鑑定書,認恐遭人以明火引燃賣場衛生紙區衛生紙產品致災,縱火引燃可能性較大,新北地檢署檢察官未採信陳男說詞,依竊盜、放火燒燬現有人所在建築物未遂等罪嫌將陳男起訴。(編輯:張雅淨)114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