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名陳姓男子於西門町酒館舉辦「大屌冠軍賽」,有5人參賽並有約百人購票觀戰,被檢察官依妨害風化罪嫌起訴。高院審理指出,參加者都是自願報名,而且場地非公開,需要查驗身分才能進入,並未侵害不特定多數人法益,因此判陳男及酒館業者等3人無罪,全案確定。

陳男與西門酒館的王姓、邱姓負責人合作,共同舉辦「大屌冠軍賽」,總共5人報名參賽以及約100人繳交低消400元入場觀戰,比賽過程經過攝影剪輯上傳網路,檢警將陳男與王姓、邱姓負責人依妨害風化罪章中的意圖營利公然猥褻罪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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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院審理時指出,陳男證稱,該場比賽採取事前報名訂位,亦無法從外窺探酒館活動,當天有專人在門口查驗身分,入場民眾均已有心理準備,甚至抱持著期待,並無被侵害的問題,因此不符合「公然」要件,遂判陳男等3人無罪。

檢方不服判決上訴,高院合議庭認為,「大屌冠軍賽」活動雖屬猥褻行為,但參賽者與觀戰者自願接受並共處一室,同時未違反年齡限制等法律禁止規定,因此駁回上訴,陳男等3人無罪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