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今(25)日公布,73家醃漬蔬菜製造業者進行查核發現,共有4家不符規定,其中,網路熱銷的知名品牌「協發行泡菜」也被發現3項不合格,包含冷凍產品以冷藏運送、標示字體太小、產品成分與實際不符等問題,除了被台南衛生局罰38萬,被要求限期改正外,也列入黑名單成為加強稽強對象。

食藥署聯合地方政府衛生局,針對過去曾抽驗不合格的醃漬蔬菜製造業者,優先納入查核對象,總計查核73家,今天公布「114年度醃漬蔬菜製造業稽查專案查核結果」,查核重點包含食品業者登錄、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準則符合性、產品責任險、使用食品添加物及產品標示等項目,並抽驗成品檢驗防腐劑、漂白劑、甜味劑或食品中微生物衛生標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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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藥署中區管理中心主任林旭陽表示,查驗結果共有4家業者違反規定,其中台南市協發行國際食品有限公司,被查獲協發行泡菜的泡菜黄瓜、黄金泡菜、韓式泡菜等標示字體小於規定的0.2公分;且產品成分標示與實際不符,例如使用到乳酸鈣、食用酒精卻未標示,標示使用蘋果酸、醋酸鈉卻未用,因此被台南市衛生局依違反《食安法》開罰14萬元。

甚至協發行泡菜還被發現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也不合格,被查獲未依規定溫層配送,該冷藏的產品卻沒有用冷藏方式運送,冷凍產品卻以冷藏運送,且複查仍不合格,考量業者資力等因素,加重栽處達24萬元罰鍰,合計上述的14萬元共罰38萬元,並要求業者全面改正後才能重新上架販售,列入黑名單加強稽強對象。協發行也是此次稽查不合格名單中,被開罰金額最高的業者。

另外,其他被查獲不合格業者還有,台北市金發醬園被查獲醃蘿蔔、泡菜、鹹菜等無產品標示,依法處以4.8萬元罰鍰,其餘尚有新北市典韓實業有限公司、台中市臻弘食品有限公司未依規定設置衛生管理人員,各遭罰3萬元。

對此,食藥署提醒,業者應遵守食安法相關規定並落實自主管理措施,若經查獲不符合GHP準則且複查不合格者,依法可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如查獲未依規定設置衛生管理人員或外包裝標示與規定不符,可處3萬至300萬元罰鍰;倘有標示不實,則可處4萬至40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