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藝人黃子佼涉嫌購買並持有未成年性影像一案,台灣高等法院15日再次安排調解程序,促成4名被害人與黃子佼方面達成協議。黃子佼並未親自出席,而是委由辯護律師代表出庭。截至目前為止,在此案上訴審理期間,已陸續有30名被害人與其達成調解。
此案源於黃子佼被指控自2014年2月起,從名為「創意私房」的網路論壇購入並持有兒童及少年的性影像。經檢方調查,相關影像涉及的未成年被害者人數達到35人。台北地方法院一審時,依據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判處黃子佼8個月有期徒刑。案件上訴後,目前由台灣高等法院進行二審審理中。此外,檢方另查出黃子佼持有的影像中,還涉及其他12名未成年人,此部分也已移送高院併案處理。
高等法院在審理過程中,為促進雙方和解,採取分批調解的方式。回顧先前的調解歷程,4月28日、5月2日及9日的庭期中,各有5名被害人與黃子佼方面成立調解。5月14日的庭期則有1名被害人達成和解,5月26日及8月4日又分別有5名被害人完成調解。
在15日下午2時30分召開的最近一次調解庭中,4名被害人委託了律師或由家屬代表出席,黃子佼方面同樣僅由辯護人到場。據悉,該次調解順利成立,使得達成和解的被害人總數攀升至30人。
關於具體的調解金額與詳細條件,高等法院方面表示,由於內容觸及當事人隱私,且案件仍在進行司法程序,因此不便對外提供或透露相關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