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前海軍艇長阮芳勇去年駕駛快艇偷渡至淡水渡船頭遭判刑8個月,刑滿移送移民署收容期限屆滿,依法作成「收容替代處分」,讓他得以暫時離開收容所。但阮男近日接受網路媒體專訪暢談偷渡過程惹議,移民署昨天表示,依規範處理遣返事宜。內政部長劉世芳今(11日)也對此表示,「會按照相關程序辦理,他若有人身安全顧慮,會找其他方式確保他人身安全。」

阮芳勇因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遭判刑8月定讞,於今年2月刑滿後移送移民署收容;但考量其收容期限屆滿,移民署依法作成收容替代處分,由專勤隊定期掌握其在台生活情形,依據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18條及第18條之1等規定,大陸地區人民未經許可入境者,移民署得逕行強制出境,並予以收容,至於受訪並無明文禁止,但仍須配合相關規範。但他在這段「空檔」接受媒體訪問,除談及其過往在解放軍服役的執勤狀況,也聊到這次偷渡來台的過程,引發熱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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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世芳今天上午在立法院受訪指出,按照移民署相關規定是收容案並非交保,因為他是被台灣政府判刑,「我們會按照相關程序辦理,他若有人身安全顧慮,會找其他方式確保他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