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今(1日)召開中評會,處理中央委員張凱鈞因涉詐欺案一審遭判6個月,違反「紀律評議裁決準則」,以及備位立委李貞秀在社群批評資深媒體人黃光芹「瘋狗」遭黨員、支持者檢舉案。中評會主委李偉華會後受訪指出,張凱鈞停權18個月、李貞秀停權3個月。

張凱鈞涉犯《詐欺取財罪》一審判決已出爐,依民眾黨規範,從政公職人員若涉犯刑法瀆職、偽造貨幣、偽造有價證券、侵占、詐欺背信及重利、恐嚇及擄人勒贖、贓物罪章等,視情節輕重,應予以除名或停權處分。中評會下午邀當事人陳述,完備裁決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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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具有陸配身份的不分區立委第15名李貞秀,近來在社群上批評黃光芹「瘋狗」遭檢舉。黨主席黃國昌日前表態,對黨公職的言行有一定程度要求,請中評會以最嚴肅的態度處理。

李偉華會後受訪表示,張凱鈞涉嫌詐欺一審判決,經討論依民眾黨紀律評議裁決準則第21條規定「本黨黨員觸犯刑法者,依其破壞本黨名譽之輕重,應予除名以下處分」,停權18個月。但由於張凱鈞已上訴,將待二審定讞再行處理,若二審無罪,仍可回復中央委員身份,因此暫時不會遞補。

至於李貞秀的部分,李偉華說,民眾黨對黨公職人員的言行有一定的要求標準,在該事件中,她誠心道歉、認為自己的行為有所不當,經與會委員共識,停權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