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小港區19日深夜11時許發生惡意衝撞事故,黃姓駕駛連續衝撞1輛停在路邊的車輛,不僅造成該車左側以及車尾處毀損,更因碰撞聲以及汽車防盜器的警報聲驚擾附近居民,並從高處錄下衝撞過程上傳至社群平台,未料小港警分局竟要求原PO下架影片,此舉遭議員痛批,目前小港分局長已自請處分。
19日晚間49歲黃姓男子原以機車占用停車格,卻發現遭移開並有車輛停放,憤而駕車衝撞停車格內車輛隨後駕車逃逸。警方接獲報案後於昨日凌晨在苓雅區海邊路酒吧逮捕黃姓男子,全案訊後依毀損罪嫌移送法辦。
延燒焦點:越南下龍灣38死船難!倖存者揭內幕:船員拒絕返航要求
當時衝撞過程中由於發出巨大聲響,附近居民拍下犯案過程並PO至臉書社團「高雄小港區的大小事」,未料該民眾隨後在貼文中表示,小港警分局私訊要求下架影片,理由是該案件進入偵查程序,基於「偵查不公開原則」建議刪除影片免生其他事端。甚至遭撞擊車輛的車主也受警方之託傳訊息給原PO表達下架影片一事。
市議員邱于軒指出,小港分局要求民眾下架影片應以更和緩方式向當事人說明,在處理上反應過大。市議員白喬茵更表示,許多犯案現場的第一手證據都來自民眾自發拍攝,對治安與公眾知情權都有幫助,台灣是民主社會,不容許用模糊說法來干預市民揭露不法的權利。
針對要求民眾下架影片一事,小港分局長陳楨筌昨日下午表示,對於社群影片的處置確實未臻妥當,將會確實檢討改進並加強員警教育與訓練。同時陳楨筌坦言是自己要求所長聯絡民眾下架影片,已自請懲處。警方也強調偵查不公開」僅規範具有偵查權的相關單位,不該對民眾提出此要求。
※Newtalk提醒您:
#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小港分局要求民眾下架影片一事遭議員痛批,分局長坦承處置不妥當已自請懲處。 圖:取自高雄市警察局小港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