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2日電)中州科大烏干達學工案外案,移民署黃姓官員遭控收禮協助處理簽證,被檢方依貪污等罪嫌起訴;彰化地院一審認定證據不足判黃男無罪,經上訴台中高分院審理,二審今天仍判無罪,可上訴。
中州科技大學因招收烏干達學生黑工事件,遭教育部勒令全面停止招生,停辦後,校產過戶給內政部。當初校方為讓學生順利入境,時任柴姓學務長找上時任移民署國際及執法事務組國際科黃姓秘書陸續送禮,希望幫忙解決問題。
依據檢方起訴書指出,校方招生陷入僵局,急欲透過體制內、外管道尋求解決方法,於民國108年7月20日,柴男透過管道結識黃男,柴男因不熟政府機關職掌,誤認移民署有權介入處理外籍留學生簽證,因此開始密集與黃男餐敘、會面。
黃男也謊稱找民意代表協助,柴男誤信黃男有解決問題真意,陸續送出20瓶威士忌、萬寶龍限量鋼筆,柴男以為禮物會轉送相關人士,卻被黃男納為己有,黃男見柴男深信不疑,又稱「王處長」對烏干達留學生入境有影響力,再向柴男索要10台斤茶葉等禮品;彰化地檢署偵辦後,依貪污、詐欺等罪嫌起訴黃男。
彰化地院一審審理時,柴男證稱「不是因為黃男施用詐術才送禮」;黃男辯護人也說,黃男有介紹立委助理、安排柴男與外交部開協調會、黃男與柴男是朋友,柴男送禮皆自願,並未陷於錯誤等語。
合議庭認為,不能認定柴男有誤信黃男或移民署職務權限,或誤信黃男介紹民代能介入處理簽證、發揮影響力而送禮,也不能認定黃男介紹相關人士與柴男送禮有因果關係,去年11月間判黃男無罪。
案經檢方上訴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審理後,二審今天宣判上訴駁回、維持原判;全案尚未確定,可上訴。(編輯:陳仁華)114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