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國人駕駛習慣和道路設計影響,台灣已背負「行人地獄」罵名數年。對此,交通部今(30)日修正「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將路口停止線與行人穿越道規定距離,由原本「1至3公里為原則」,修改為兩者距離至少相隔2公尺以上,且無論如何都不能少於1公尺。

根據交通部道安總動員統計,今年1至4月全台共有75人因車禍死亡,與去年同期相比,增加5.6%,打破國內行人死亡人數屢創新低趨勢,讓「行人地獄」罵名再度被推上風口浪尖,也顯示交通改革刻不容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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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行人死亡人數增加,交通部今日表示,現行「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僅要求路口停止線和行人穿越道距離「應以1至3公尺為原則」,但因大型車輛視野較高,有時會忽略正在穿越馬路的行人,或讓行人產生壓迫感。因此,將修正「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強制要求新設或重新繪製的停止線與行人穿越道淨距離「至少相距2公里」,若受到實際道路限制,可有所調整,但距離不得低於1公尺。

交通部說明,由於全面更新並重新繪製停止線,恐消耗過多經費和人力資源,因此已符合路口停止線和行人穿越道距離在1到3公尺間的路口,可保留原停止線,直至需要汰換的時候,再以新的圖文修正條例規定畫設;至於今日過後新設或重繪的停止線,則必須和行人穿越道相隔2公尺以上,且無論如何,皆不能少於1公尺。